
陆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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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5月3日
Prison Terms:
死刑
Charges:
现行反革命罪
Crime:
撰写多篇文章批判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Date(s) of Arrest:
1968年5月3日
Prison Terms:
死刑
Charges:
现行反革命罪
Crime:
撰写多篇文章批判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陆兰秀是1940年入党的中共老党员。文革前是苏州市图书馆副馆长。1968年5月3日,她因自己的稿件批评共产党以及同情刘少奇等人而被被关押审查,并被定为现行反革命罪。
以后在关押期间她又坚持己见,写出了出总题为《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几点体会》的多篇文章,尖锐地指出毛泽东发动此次革命是错误的,是历史的倒退。中共中央必须马上结束他对党的控制。1970年7月4日苏州市召开公审大会。陆兰秀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82年4月2日,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发文追认陆兰秀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