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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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2月
Prison Terms:
22年4个月
Charges:
现行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
Crime:
拒绝加入中共控制的“三自爱国教会”
Date(s) of Arrest:
1958年2月
Prison Terms:
22年4个月
Charges:
现行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
Crime:
拒绝加入中共控制的“三自爱国教会”
邓以明,生于香港,天主教广州廣州總教區署理主教,因拒绝加入接受中共政府领导的不受罗马教廷管辖的自治“爱国教会”,拒绝放弃对教廷的效忠,於1958年2月被捕入狱。從未受審判或被任何法庭審訊。他在獄中被抄没聖經,不准任何宗教活動。最初的十五年他和别的幾個囚犯關在一起,其後七年被单独囚禁。
1980年6月,在監獄中被关押22年4個月後,邓被释放。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任命他为广州教区主教。11月,他获准离开大陆至香港。
1981年6月,梵蒂冈教廷任命邓为天主教广州总教区总主教广州地区总主教,但中国政府认为这追认性质的任命损害中国天主教会和国家的主权。拒不承认邓以明的任命,改之以原惠阳教区主教叶荫芸。此後邓以明未能进入中国。晚年定居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