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葛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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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12月
Prison Terms:
无期徒刑,改为18年
Charges:
“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
Crime:
“充当蒋匪特务”,“叫喊要杀共产党人,要推翻人民政府”
Date(s) of Arrest:
1957年12月
Prison Terms:
无期徒刑,改为18年
Charges:
“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
Crime:
“充当蒋匪特务”,“叫喊要杀共产党人,要推翻人民政府”
葛佩琦,山东平度人。1937年6月从北京大学毕业。7月7日芦沟桥事变後他投身国军,被派往河南日占区组织游击队。1942年被任命为“少将参议”。但葛佩琦早已於1938年秘密加入中共。1946年国共内战前夕,他受中共派遣打入沈阳东北保安司令部。後因其上级被捕而与中共失去联系,中共执政後葛佩琦成“党外人士”。
1957年5月“鸣放”运动时,葛佩琦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讲师。在教师座谈会上,他向中共建言“不要脱离群众,不要看不起知识份子,党员幹部不要生活特殊化”,几天後《人民日报》将他的发言改成“不要不相信我们知识份子。搞得好,可以;搞得不好,群众可以打倒你们,杀共产党人,推翻你们。”
6月的“反右派运动”中,葛佩琦被指控“长期充当蒋匪特务”,“公然叫喊要杀共产党人,要推翻人民政府”。1957年12月24日夜,葛佩琦从家中被抓走。
1959年6月,葛佩琦被控以“历史反革命”、“现行反革命”,判无期徒刑。1966年8月5日,葛佩琦与北京监狱的“重大反革命犯”五百余人一起被转移到山西大同市大青窑煤矿。因其残疾,仅靠雙拐行走,不能劳动,半個月後轉至太原的山西省第一監獄。
被关押了整整 17年後的1975年1月,葛佩琦获减刑,从无期徒刑减到有期徒刑18年。12月,中共於特赦全部在押的国民党“战犯”,葛佩琦按“国民党少将”处置,也获“特赦”。 1979年7月,葛佩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平反。12月,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宣告葛佩琦无罪”。1980年4月,葛佩琦直接向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申诉。六年後的1986年2月,当局承认其右派属“错划”。葛佩琦获彻底“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