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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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1968年
Prison Terms:
4年劳动教养,5年,死刑
Charges:
“右派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
Crime:
批评中共领导人,保存外国首脑邮票。
Date(s) of Arrest:
1957年,1968年
Prison Terms:
4年劳动教养,5年,死刑
Charges:
“右派分子”、现行反革命分子
Crime:
批评中共领导人,保存外国首脑邮票。
毛应星,福建人,甘肃省兰州市农业学校教师。1957年被定为右派分子,送甘肃酒泉夹边沟劳改农场“劳动教养”。1961年,当局摘除她的“右派”帽子,许其回兰州农校教书。 1968年8月,她被重新扣上“右派”帽子,并被拉到静宁县城广场大会批斗,罪名是“攻击中共领导人”,以及保存有四十年代她哥哥在美国的照片及委托她收藏的外国政府首脑头像邮票。1970年3月,毛应星被判刑5年。
4月3日甘肃省革委会审批案件时,中共甘肃省委一位书记说:“杀!很坏,家庭是反动的。”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4月14日,毛应星被押往静宁县郊处死,行刑前刽子手先割断了她的喉管以防止她呼喊。
1980年11月,甘肃省政府为毛应星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