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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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3月
Prison Terms:
“劳动教养”;无期徒刑,改5年;10年;实际共20年
Charges:
“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叛国罪
Crime:
攻击中共的政策,叛逃到北朝鲜
Date(s) of Arrest:
1959年3月
Prison Terms:
“劳动教养”;无期徒刑,改5年;10年;实际共20年
Charges:
“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叛国罪
Crime:
攻击中共的政策,叛逃到北朝鲜
冯国将,出生于印度尼西亚,1948年到中国,参加中共的“华北革命大学”。1952年入清华大学建筑系学习。1955年“肃反”运动中被怀疑是海外敌对势力而“勒令退学”。1956年获平反而复学。
1957年“鸣放”运动中,冯国将抨击中共的“肃反运动”及若干政策,1958年2月被定为“极右分子”,开除学籍。1959年3月,冯被送河北清河劳改农场“劳动教养”。1961年6月被控以“反革命罪”判处无期徒刑,经上诉,改为5年徒刑。
1966年8月,北京附近劳改农场的囚犯被转移至新疆前夕,冯国将潜逃至东北,偷渡鸭绿江进入北朝鲜。11天後被引渡回国。按“叛国罪”判刑10年。1976年刑满後被强制留场“就业”。
1979年,冯国将的母亲从印尼写信给中共领导人邓小平,要求允许冯国将回印尼接收家产。3月,清华大学对冯国将的“右派”予以改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冯国将无罪”。冯国将获准离开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