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燕生
音訊播放器
1989年6月
Prison Terms:
无期徒刑
Charges:
“抢劫罪”
Crime:
抗议军队屠杀平民,夺军队记者的照相机扔进火里
Date(s) of Arrest:
1989年6月
Prison Terms:
无期徒刑
Charges:
“抢劫罪”
Crime:
抗议军队屠杀平民,夺军队记者的照相机扔进火里
张燕生,原籍山东省黄县,北京展览馆服务员。1989年6月3日夜,中共派军队镇压天安门学生运动,屠杀平民。4日凌晨3时,张燕生在街头看到军队记者正在对抗议的民众拍照,当即夺下该记者的照相机,扔到正在燃烧的军车上。
1989年6月13日,张燕生被从家中拘捕。11月,被当局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後获减刑,实关押13年零10个月後被释放。另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8年附加刑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