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郎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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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5月
Prison Terms:
死刑,未执刑
Charges:
“里通外国”,“阴谋叛国投敌”
Crime:
和法国留学生聊天,想留学法国学习西方艺术史
Date(s) of Arrest:
1968年5月
Prison Terms:
死刑,未执刑
Charges:
“里通外国”,“阴谋叛国投敌”
Crime:
和法国留学生聊天,想留学法国学习西方艺术史
张郎郎,北京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生,1962年创办诗歌沙龙“太阳纵队”。
1968年5月,张郎郎被捕,被判处死刑,关押在死刑号。其执刑决议已通过两次,因政府总理周恩来说要“留下活口”,其死刑未予执刑。
1977年12月31日,当局称“罪证不足”,释放张郎郎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