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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公安部关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留场劳改单位就业的归侨处理意见的报告

Home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公安部关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留场劳改单位就业的归侨处理意见的报告

TITLE: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公安部关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留场劳改单位就业的归侨处理意见的报告

DATE:
1980.09.15

SUBJECT:
劳动教养, 安置就业, 法律规章

AUTHOR:
国务院

SOURCE: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编:《劳改经验选编》(上册),群众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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