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劳改制度
  • 劳改博物馆
    • 电影和视频
    • 什么是劳改
    • 走进劳改
    • 劳改中的酷刑
    • 死刑和器官市场
    • 劳改和政治运动
    • 强迫劳动
    • 政治审查
    • 受害者故事
  • 资助项目
  • 出版物
  • 劳改数据库
  • 关于我们
    • 本会新闻
  • 联络
Language
  • lang English
  • lang 中文
  • English
  • 中文
Laogai Research FoundationLaogai Research Foundation
  • 主页
  • 劳改制度
  • 劳改博物馆
    • 电影和视频
    • 什么是劳改
    • 走进劳改
    • 劳改中的酷刑
    • 死刑和器官市场
    • 劳改和政治运动
    • 强迫劳动
    • 政治审查
    • 受害者故事
  • 资助项目
  • 出版物
  • 劳改数据库
  • 关于我们
    • 本会新闻
  • 联络

公安部关于不得使用在押犯、劳教分子和就业人员搞机关生产和其他勤务的通知

Home 公安部关于不得使用在押犯、劳教分子和就业人员搞机关生产和其他勤务的通知

TITLE:
公安部关于不得使用在押犯、劳教分子和就业人员搞机关生产和其他勤务的通知

DATE:
1972.01.08

SUBJECT:
劳动教养, 劳改, 强迫劳动, 文化革命, 监狱

AUTHOR:
公安部

SOURCE: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

Return to Database:

Share